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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获赔123万!死者徒弟还原郑州“抽梯”事件现场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06-17 03:15   

 

  1月23日下午,安装工人欧湘斌在河南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一处二层建筑顶部进行广告牌拆除过程时,该区城管执法人员将违规施工所使用的梯子从现场带走,随后,欧湘斌在用绳索试图下楼时失手坠楼。

  初步处理决定,对几位执法人员免职、停职处理,同时,相关人员正在配合警方的调查。

  网传视频显示,天色已晚,一栋三层建筑楼楼下一男子躺在地上,周围有数名警察在警戒线内执勤,建筑楼顶可看到另外一名男子。

  湘鑫图文广告老板称,死者欧某是她店里广告牌安装工人。23日上午,她安排欧某与另外一名工人周某到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处安装广告牌。她称,接到的业务是在楼顶装钛金字,“从23日早上开始装,下午时已经快完工了”。

  该老板称,大约23日下午4点半,欧某给她打电话称城管来了,说没有办理安装许可证,让把广告牌拆了,“电话里说两个工人在上面拆,城管嫌拆得慢,就把梯子带走了。让两个工人稍微等一下,那么冷的天,工人们也没听。”有目击者告诉她,在没有梯子的情况下,欧某下不来,就用绳索从楼上滑下来,过程中不慎坠落死亡。

  死者欧某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出事后,他第一个赶到现场,看到楼上悬挂一条绳子,另一位安装工站在楼顶,此时欧某已经坠落到地面,口鼻处均有血迹。“他头上有血,我一直在按着帮他止血,掐人中也没有反应。”

  25日,航空港区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1月23日下午5时57分,医院接到120求救电话,随即赶往航空港区长途汽车站东北角一大楼处,一男子高空坠楼抢救无效死亡。

  26日,记者获悉,城管相关当事人涉嫌玩忽职守已被采取控制措施。城管局初步处理:免去带队执法的中队长职务,对涉事执法队员停职且对分管大队长通报批评。

  1月28日,当地有关部门公布了对涉事人员的最新处理结果,抽走梯子的城管队员被停职,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而委托工人安装广告的文印店主,则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对工人“抽梯”的涉事城管实施停职调查,而作为乙方委托工人进行施工的文印店主也被刑事拘留。这样的处理方式在舆论场引发争议。

  网友认为,于情于理于法,抽走梯子的城管队员都是悲剧的直接责任人。如果当时城管队员没有抽走梯子,遇难工人就不可能在走投无路之时,选择徒手滑降这样一种风险极高的方式。遇难工人在滑降中失手坠落,固然有自己鲁莽大意的原因,文印店老板没有做好更周全的安全保护措施,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但不论如何,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是涉事城管队员将梯子抽走。

  我无法想象,那位“抽梯子”的城管队员当时究竟抱着怎样的心态,才会做出这种荒谬的决定。他要么是极端的无知,连抽走梯子的后果都没有预料,要么就是极端的冷血,毫不在乎楼顶工人的安危死活。

  城管队员以“扣押涉案设施”为名扣走梯子,过度扩大了对“涉案设施”的解释,并且直接将施工人员暴露在了高度危险的环境当中,执法行为明显不当。依照法律规定,执法人员扣押涉案设施必须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而执法者直接在现场将还在使用的梯子拿走,恐怕与法定程序相去甚远。

  面对公众对“刑拘文印店老板”的质疑,当地有关部门的解释是,文印店老板没有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在事故的发生中要负管理责任,涉嫌触犯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而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抽梯”城管,是否也涉嫌违法?对此,当地在调查之后,应该尽快给公众以交待。

  民间有句谚语,叫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面对执法者涉嫌违法的情况,只有以认真态度作出严肃处理,才能真正让公众信服。郑州航空港区通报称,经多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后,先免去相关涉事城管执法人员的职务,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全面介入调查,将严格依法依规查清事实,严肃处理。而郑州警方经过调查后,也将文印店老板刘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拘。

  1月29日,距离欧湘斌坠亡已经有6天时间,一个“鑫”字孤零零地矗立在事发现场的二层小楼。这栋建筑位于郑州南边航空港区客运站北50米处。

  “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这是欧湘斌原本计划和工友周志雄一起安装在这里的十个钛金字。

  两人作业的二层小楼是钢结构建筑,字就安装在二层顶部,由于从二层到楼顶没有开口,他们只能借助梯子从外面攀爬到房顶。

  欧湘斌和周志雄都受雇于距离事发地点100米左右的湘鑫图文广告,这家店由30岁的刘勤和28岁的爱人欧聪艳经营。

  几天前,他们接到了“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这个室外广告订单,安装十个字,他们能收入3600元,去掉成本,会有几百元纯利润。

  30岁的欧湘斌从事室外广告安装已经十多年了,而20岁的工友周志雄还算生手,所以大多数操作都由欧湘斌完成,周志雄在一旁打下手。

  安装从1月23日中午开始,到下午4点半左右,十个字中已经安好了“鑫港校车”四个字。此时,6名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出现了,他们说自己是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并制止了欧湘斌和周志雄的安装,表示这家“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取得广告牌的安装许可证,要求他们将已安装好的几个字拆除。

  在不远处店里的欧聪艳听到消息后赶紧跑了过来,她试图和城管队员求情,但是城管队员表示是按规定办事,欧聪艳只能让欧湘斌和周志雄把已经安装好的几个字拆下来。

  因为安装的是钛金的立体广告招牌,每一个字都用钢管进行了焊接,拆除时需要用砂轮将连接处的钢管渐次切断,但是因为钢管比较结实,砂轮磨损严重,拆除开始一会儿就进行不下去了。看到这种情况,欧聪艳让自己的爱人刘勤去买新的砂轮,当天下午5点多刘勤赶回现场时,原本搭在二层楼旁的梯子却不见了。

  拆除进行了半个小时左右,在二楼进行拆除的周志雄突然发现城管队员撤走了他们的伸缩梯,并装上了店里的三轮车,城管队员开着三轮车拉着梯子离开了现场,此时大约是下午5点。

  “在拆除过程中城管曾经和我们说过,认为我们拆得太慢了,让我们抓紧拆。我们也想快一点儿啊,但是没有工具,快不起来。”周志雄说,“之后我就看到他们把我们的梯子拿走了,我朝他们喊说别拿梯子,但是几个城管也没有听。”

  城管拿走梯子后,欧湘斌和周志雄又拆了近一个小时,这期间湘鑫图文广告的老板刘勤也买到了新的砂轮赶回现场,他从楼下把新砂轮抛给楼顶的欧湘斌和周志雄让他们继续作业。

  下午5点40分左右,整个拆除只剩下最后一个“鑫”字时,欧湘斌手中的切割机突然没电了。切割机的电是从二层房间内拉过来的,而在二层房间内装修的工人这个时候已经锁了门离开。

  据气象台的记录,1月23日郑州的最高气温是2摄氏度,最低气温是零下5摄氏度。

  这栋二层的楼有六七米高,等了十几分钟后,欧湘斌决定拽着绳子下到二层,从窗户爬进去看情况。这个时候文印店老板刘勤也在楼下,但是他在接听电话,没有注意到楼上的情况。

  欧湘斌让工友周志雄在楼上拽着绳子,自己开始往房顶的边缘移动,结果他没能下到二楼窗口就摔了下去。

  刘勤赶紧跑上前去,将面部朝下的欧湘斌翻了过来,发现他满脸是血,他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按照航空港区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的记录,他们接到求救电线的救护人员随后赶到现场,但是经过现场抢救,发现欧湘斌已经死亡。刘勤的爱人欧聪艳曾经求过医生,说如果赶紧送到郑州市区内的大医院还会不会有救,医生对她摇了摇头。

  随后,民警和消防人员也赶到了现场,还被困在二层楼顶的周志雄被消防人员用云梯接了下来,随后被民警带走询问情况。

  他的家人在事发后从湖南老家赶到了郑州,这几天由郑州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陪同,处理欧湘斌的后事。

  “他买到票的时候特别开心,还给我们‘炫耀’了一番。”欧聪艳说,“他平时挺老实的一个人,干活的时候也很踏实,和我们熟悉的人,会偶尔开开玩笑。”

  欧湘斌是欧聪艳的初中同学,欧湘斌14岁外出打工,至今还未成家,他从事的就是广告灯箱的制作,曾经在国内的很多城市工作过。欧聪艳结婚后和爱人一起在郑州开了一家图文店,因为竞争激烈,2017年7月,他们把店转移到了租金更低、竞争相对较少的郑州航空港区。

  这些年,欧湘斌和欧聪艳等初中同学一直保持联系,后来欧湘斌干脆来到了老同学的店里工作,专门负责广告灯箱的安装制作。

  欧湘斌平日的生活比较简单,没事儿的时候就在店里玩玩手机,因为距离市区比较远,他平时也很少出门。

  而事发时另一位在房顶上作业的周志雄这几天一直沉默寡言,他也是欧湘斌和欧聪艳的湖南老乡,刚出来打工一年多的时间。

  北青报记者从欧湘斌家属处了解到,他们目前已经拿到了80万元赔偿款。郑州市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赔偿50万元,同时考虑到欧湘斌家庭贫困,补贴20万元。而安装广告牌的企业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则赔偿了10万元。

  欧聪艳说,作为这次事故的雇主,她是有责任的,包括没有来得及为欧湘斌这些工人上保险。欧湘斌的家属与她签署了一份“谅解书”。根据双方协商,欧湘斌的家属同意接受43万元的赔偿,此后不再追究刘勤的责任。而这43万该从哪里出,欧聪艳现在还不知道。

  事发当天,刘勤就被警察带走了。根据郑州警方的说法,他们已经将文印店老板刘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拘。1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办案民警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刑拘文印店刘某的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而几名拿走梯子的城管所在的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1月26日进行了第一次情况说明:他们对此事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即免去带队执法的中队长职务、对涉事执法队员停职、对分管该辖区的执法大队长进行通报批评。

  1月29日,郑州航空港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过郑州航空港区多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后,先免去相关涉事城管执法人员的职务,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全面介入调查,将严格依法依规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城管从过来到拿着梯子走,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当时声音很大,让我们马上拆,三轮车和梯子也要扣掉。有个城管工作人员说了一句:‘你们不拆完就别想下来。’”

  1月23日,两名工人在楼顶安装广告牌时,因属违规施工,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要求拆除,并将施工现场使用的三轮车和梯子暂扣带走。随后,一名施工人员从三楼顶部顺着绳子向下滑时不慎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涉事执法人员被免职、停职处理,同时涉嫌玩忽职守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郑州市公安局表示,已将违规设置广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刑拘。经确认,被刑拘人员系图文广告店负责人刘某。

  死者欧某为湖南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乡口前村人。昨日,该村村主任杨生数说,经协商,郑州市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赔偿死者家属50万元,同时考虑到死者家庭贫困,补贴20万元;安装广告牌的公司(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赔偿10万元,承接广告牌的文印店(湘鑫图文广告)赔偿43万元。几项赔偿款共计123万元。

  昨晚,欧某的哥哥说,家属已收到80万元款项,湘鑫图文广告店还需时间筹款。

  “我们和店主都是老乡,他没那么多钱需要筹款,可以理解。”杨生数说,死者家属表示愿意给店主刘某出具谅解书。

  杨生数还说,欧某今年30岁出头,至今未婚,父亲早年患癌症,治疗多年,于2012年去世,母亲体弱多病。兄弟4人中,大哥身患残疾,二哥体弱多病,家中只有三哥及小弟欧某外出打工,“遇上这个事,家里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说了好多遍不要拿走梯子,对方也没听。”死者欧某的徒弟、20岁的周坤(化名)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二人一起在楼顶安装广告牌。城管要求拆除后,老板刘某去购买切割机的砂轮片。这期间,城管将梯子收走,因为天太冷,师傅想休息一会儿,就手拉安全绳下楼。

  周坤(现场施工者之一,死者欧某的徒弟):要安装10个广告字,每个100厘米×90厘米,在三楼楼顶安装铁架子,再把字固定住。

  当天早上10点,我们把所有的材料装上三轮车运到楼下,然后身上绑着安全绳,用升降铝制梯子爬到楼顶,干了几个小时。那里离店就50多米,中午两个人回店里去吃饭,下午2点又去安装了。

  周坤:大概下午4点半,他们来了说我们是违规操作。当时我和师傅在楼顶,就给老板打电话,他几分钟就过来了,在楼下和城管说了几句话,就让我们先拆着,他给户主打电话。

  周坤:不知道,我们是工人,老板让去就去了。以为户主都已经办理好手续了,以前从来没出现被城管拦下来的情况。

  周坤:城管从过来到拿着梯子走,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当时声音很大,让我们马上拆,三轮车和梯子也要扣掉。有个城管工作人员说了一句:“你们不拆完就别想下来。”

  我们马上开始拆,当时十个铁架子都安装好了,固定了4个字。刚拆一会,切割机的砂轮片坏了,老板就开车去买。城管等了一会儿,就要把三轮车和梯子都拿走,说我们在故意拖延时间。我说了好多遍请他们再等一等,不要拿走(梯子),对方也没听,态度很强硬,然后拿着就走了。

  周坤:老板让我们接着拆,他联系户主,然后去城管那里把梯子拿回来。下午6点左右,因为楼下也在装修,装修工人要休息,就停工断电了。我们没有电用不了切割机,老板就说等着他打电话让对方别断电。

  周坤:当时气温很低,我们穿着三件衣服,比较厚,但全身也都僵了。师傅(欧某)要用安全绳下去,我让他别下去,老板也劝说等他把梯子要回来。这个梯子是特制的,附近商店都没有,需要到很远的地方买。

  但是天气太冷了,师傅坚决要先下去休息一会儿,说是没问题,他在户外工作的经验比较多,我也就相信了。

  周坤:师傅把安全绳一端绑在铁架上。怕系不紧,他还让我拉着旁边的绳头别松手,他拉着绳子另一端往下走,是很粗的麻花绳。

  他往下刚走到二楼的窗户上沿,我突然听到“啊”一声,探头看,他已经躺在地面上,有很多血,还哀叫了几声,看起来非常痛苦。老板当时正在旁边打电话,跑过来抱着他,然后赶紧打120叫救护车。

  周坤:看到他倒在地上我吓傻了,就开始哭,还大叫师傅的名字,希望他别昏迷,就怕他挺不过去。后来救护车来了,他已经不行了。

  我就在楼顶,特别想下去看师傅但又不敢,一直到晚上9点钟被消防人员拉下来,当时腿还一直在抖。一下来,我就被带到派出所问话了。

  周坤:2017年8月中旬,我来湘鑫图文广告店打工。当时不会做广告牌实物,欧某教我,我就认他当师傅。

  他动手能力强,主要做户外安装和广告牌制作,不太会电脑操作,我负责设计,他就负责制作和安装。

  周坤:外出不是很多。多的时候一个月四五次,也不完全是在楼顶,也有在一楼作业的。有时一个月也不会外出,平常就在店里制作广告牌、写真、海报。

  周坤:我们两个员工加上老板三个人看这个店,老板人很好相处,对我们也不苛刻。老板和我师傅是同乡,平常关系不错。我一个月工资3000多,师傅应该多一点。

  周坤:不算内向,但话也不多,做广告牌非常熟练,是个老工人了。他教我的时候很有耐心,都是一项项教,不凶,是个非常好的人,我到现在还像做梦一样,不敢相信是真的。

  昨日,新京报记者从郑州市委宣传部了解到,郑州航空港区“抽梯”事件涉事城管执法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抽梯”事件发生后,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回应称,对几位执法人员免职、停职处理,同时配合警方调查。郑州市公安局表示,已将违规设置广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刑拘。经确认,被刑拘人员系图文广告店负责人刘某。

  郑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郑州航空港区多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后,免去相关涉事城管执法人员的职务,并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全面介入调查,将严格依法依规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同时,上述工作人员称,从警方获悉,文印店老板刘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拘,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郑州航空港区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并妥善做好死者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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