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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方案出炉斯维尔助力深圳数字化高技能人才培养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12-10 16:5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议,决定根据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整体部署安排,开展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项目职业技能竞赛。9月25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竞赛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参照结合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技能等方面的内容,由执委会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本次竞赛为单人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两阶段均为实际操作竞赛,取初赛成绩排名前60名选手进入决赛,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参赛选手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选择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报名→在线申办,按系统要求及报名条件填写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审核结果请登录平台→用户中心→我的事项中查看。审核通过后参赛证于竞赛报到时凭身份证领取。

  完成报名后,参赛选手需加入“2023深圳数字建造BIM技能大赛”QQ群(群号:834020250,入群时须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码),以便领取电子参赛证及知悉参赛有关事宜。

  赛前测试:为让选手了解初赛竞赛系统环境、流程和规则,通过报名审核的参赛选手于2023年10月25日参加赛前线上测试,此测试不计成绩。具体时间QQ群内通知。

  选手报到:进入决赛的选手于2023年11月9日14:00前到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五和大道319号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8#楼一楼大厅报到处报到。

  赛前培训:2023年11月9日14:00-17:30,在培训学校10#楼1楼101开展决赛赛前培训。主要组织参赛选手熟悉场地环境、设施设备;提供安全知识、竞赛流程、技术文件规则解读等培训。

  决赛:2023年11月10日,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五和大道319号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0#楼1楼101。

  综合成绩排名第1名且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授予“工匠之星”称号,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奖杯及证书。

  本次竞赛按1:2:3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获一、二、三等奖人数为决赛实际参赛人数的30%,对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但成绩排名在前5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当获奖人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计算获奖人数。

  参赛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以下规定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决赛人数(指实际参赛人数,下同)在50人以上的,取前8名;决赛人数在40至49人之间的,取前4名;决赛人数在30至39人的,取前2名。已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再重复认定。

  竞赛综合成绩排名第1至6名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奖金10万元,第2至第3名,奖金各4万元,第4至第6名,奖金各2万元。综合成绩排名第7至第18名的选手,由执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7至第9名,奖金各2000元;第10至第18名,奖金各5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竞赛综合成绩排名前6名且决赛使用执委会提供的ueBIM国产建模软件的选手,由执委会再颁发鼓励奖金,具体为:第1名,奖金5000元,第2至第3名,奖金各3000元,第4至第6名,奖金各1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以上为竞赛重点事项,更多详情可参阅以下《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的通知》原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整体部署安排,决定开展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项目职业技能竞赛。现公布竞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

  附件:1.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附件:2.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新城建”对接“新基建”培养更多数字化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市“20+8”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切实培养及打造现代建筑业BIM技术应用技能人才梯队。

  为加强本次大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在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领导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项目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后勤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执委会成员如下:

  成 员:辛业洪、金钊、陈界鹏、唐崇武、常海、李红波、全永庆、魏朝凌、丛大永、李良胜、王大鹏、陈海涛、何莹、王小颖、喻圻亮

  执委会下设综合部、赛务部、技术部、申诉受理部、后勤保障部。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43号深勘大厦10楼1008。联系方式:王工,;李工,。

  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参照结合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技能等方面的内容,由执委会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本次竞赛为单人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两阶段均为实际操作竞赛,取初赛成绩排名前60名选手进入决赛,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本次竞赛面向全国组织开展,参赛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6周岁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从事建筑信息模型化工作或学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竞赛规则、流程。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加相同赛项。本次竞赛为单人赛,深圳市同一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6人,全国其他城市同一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人。报名人数不少于60人,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可延长报名时间或者取消竞赛(由执委会另行通知)。

  参赛选手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选择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报名→在线申办,按系统要求及报名条件填写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审核结果请登录平台→用户中心→我的事项中查看。审核通过后参赛证于竞赛报到时凭身份证领取。报名网址:

  完成报名后,参赛选手需加入“2023深圳数字建造BIM技能大赛”QQ群(群号:834020250,入群时须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码),以便领取电子参赛证及知悉参赛有关事宜。

  1.赛前测试。为让选手了解初赛竞赛系统环境、流程和规则,通过报名审核的参赛选手于2023年10月25日参加赛前线上测试,此测试,不计成绩。具体时间,QQ群内通知。

  3.选手报到。进入决赛的选手于2023年11月9日14:00前到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五和大道319号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8#楼一楼大厅报到处报到。

  4.住宿安排。决赛选手住宿费用自理,如需入住校内酒店可咨询前台客服。联系人:沈明华,;王佳怡,。

  5.赛前培训。2023年11月9日14:00-17:30,在培训学校10#楼1楼101开展决赛赛前培训。主要组织参赛选手熟悉场地环境、设施设备;提供安全知识、竞赛流程、技术文件规则解读等培训。

  6.决赛。2023年11月10日,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五和大道319号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0#楼1楼101。

  综合成绩排名第1名且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授予“工匠之星”称号,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奖杯及证书。

  本次竞赛按1:2:3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获一、二、三等奖人数为决赛实际参赛人数的30%,对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但成绩排名在前5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当获奖人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计算获奖人数。

  参赛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以下规定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决赛人数(指实际参赛人数,下同)在50人以上的,取前8名;决赛人数在40至49人之间的,取前4名;决赛人数在30至39人的,取前2名。已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再重复认定。

  竞赛综合成绩排名第1至6名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奖金10万元,第2至第3名,奖金各4万元,第4至第6名,奖金各2万元。综合成绩排名第7至第18名的选手,由执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7至第9名,奖金各2000元;第10至第18名,奖金各5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竞赛综合成绩排名前6名且决赛使用执委会提供的ueBIM国产建模软件的选手,由执委会再颁发鼓励奖金,具体为:第1名,奖金5000元,第2至第3名,奖金各3000元,第4至第6名,奖金各1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一)参赛选手不遵守竞赛规程,或经查实有冒名顶替、作弊、扰乱赛场秩序等情形的,终止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已经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或者物质奖励的,由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取消、追回。

  竞赛项目为数字建造(BIM),是指利用计算机软件构建建筑信息模型(可简称“模型”),载入工程项目信息、输出有关成果,基于三维模拟其建造实施,改进建设工序工法,并形成工程数字化资产。比赛中对选手要求主要包括:进行模型的创建、编辑、更新、协同、注释、制图,输出成果。

  基本竞赛内容:利用BIM建模软件,完成某个民用建筑项目的BIM模型创建及成果输出等工作。要求选手在遵循职业守则和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对于建筑、结构、机电和装饰装修等专业知识均有涉及,所构建模型(构件)满足“信息准确数量齐全、位置无误、整体恰当”,输出成果符合竞赛标准相应要求。

  包括:能根据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要求选择合适的软硬件;能独立解决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安装过程中的问题;能提出样板文件设置需求

  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硬件选择方法;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安装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项目样板设置方法

  包括:能针对建模流程提出改进建议;能解读建模规则并提出改进建议;能审核相关专业建模图纸并反馈图纸问题

  包括:能根据专业需求,创建符合要求的标高、轴网等空间定位图元;能根据创建自定义构件库要求,熟练创建参照点、参照线、参照平面等参照图元

  包括:(1)建筑、结构专业:能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创建建筑专业模型构件,如:墙体、门窗、幕墙、建筑柱、建筑楼板、天花板、屋顶、楼梯、坡道、台阶、栏杆、扶手等,精度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要求;能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创建结构专业模型构件,如:结构柱、结构墙、梁、结构板、基础、承台、桁架、网壳、预制楼梯、预制叠合板、钢筋、预留孔洞等,精度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要求

  (2)机电专业:能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创建机电各系统管路模型构件,如:管道、风管、电缆桥架、管件、阀门、仪表、喷头等,精度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要求;能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创建机电各系统设备模型构件,如:风机、消火栓、电气机柜等,精度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要求

  (3)装饰装修专业:能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创建楼地面和门窗模型构件,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木地板、楼梯踏步、踢脚板、成品门窗套、成品门窗等,并完成楼地面饰面层排版,精度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要求;能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创建吊顶模型构件,如:纸面石膏板、金属板、木质吊顶、吊顶伸缩缝、阴角凹槽构造节点、检修口、空调风口、喷淋、烟感等,并完成吊顶饰面板排版、内部支撑结构定位排布,精度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要求;能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创建饰面模型构件,如:轻质隔墙饰面板、纸面石膏板、木龙骨木饰面板、玻璃隔墙、活动隔墙、各类饰面砖设备设施安装收口、壁纸、壁布等,并完成饰面板排版、支撑结构定位排布,精度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要求;能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创建幕墙模型构件,如: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幕墙、玻璃雨檐、天窗、幕墙设备设施安装收口等,精度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要求;能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创建家具及各类装饰模型构件,如:固定家具、活动家具、淋浴房、洗脸盆、地漏、橱柜、抽油烟机、装饰线条等,精度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要求

  土建、机电、装饰装修等工程制图基本知识;土建、机电、装饰装修等工程建模规则要求;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饰装修等专业知识;精度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要求的土建、机电、装饰装修等专业模型构件创建方法

  包括:能根据参数化构件用途选择和定义图元的类型;能创建用于辅助参数定位的参照图元;能运用参数化建模命令创建子构件图元;能对自定义参数化构件添加合适的参数;能删除自定义参数化构件参数 ;能将自定义构件的形体尺寸、材质等信息与添加的参数关联;能通过改变参数取值,获取所需的图元实例;能保存创建好的自定义参数化图元;能在正确位置创建构件连接件,并使其尺寸与构件参数关联;能在项目模型中使用自定义参数化图元

  相关专业制图基本知识;建模规则要求;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自定义参数化图元创建方法

  包括:能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中确定模型变更位置;能根据设计变更方案对模型进行修改,形成新版模型

  包括:能通过链接方式完成专业模型的创建与修改;能导入和链接建模图纸;能对链接的模型、图纸进行删除、卸载等操作;能对同一专业多个拆分模型进行协同及整合;能对多个不同专业模型进行协同及整合

  相关专业制图尺寸标注知识;相关专业图样规定;标注类型及标注样式设定方法;标注创建与编辑方法

  包括:能定义不同的标记与注释类型;能定义标记与注释类型中文字、图形的显示样式

  包括:能定义项目使用的视图样板;能设置平面视图、立面视图、剖面视图、三维视图的显示样式及相关参数

  包括:能根据有关建模规则和成果交付要求,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打开、保存及输出不同格式的模型文件

  不同软件版本模型打开方法;符合建模规则及成果要求的模型保存方法;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按成果要求输出不同格式模型文件方法

  包括:能定义满足专业图纸规范的图层、线型、文字样式等内容;能创建相关专业图纸样板

  包括:能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建模软件,对模型进行精细化渲染及漫游,并输出相应成果

  包括:能辅助编制碰撞检查报告、实施方案、建模标准等技术文件;能编制建筑信息模型建模汇报资料

  执委会组织专家参照竞赛标准并结合实际命题,参赛选手登录执委会指定网址,以线上实际操作的方式,完成实操任务书的竞赛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优先以建筑专业CAD设计文件创建建筑专业模型,再以之为基础,根据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饰装修等专业CAD设计文件,创建相应专业模型,最终形成一个整体模型。完成建模后(考试结束前),点击BIM模型自动评分系统中“自动评分”按钮,提交自动评分;与此同时,将所建模型上传至竞赛平台规定端口进行备案。

  执委会组织专家参照竞赛标准并结合实际命题,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完成两个模块的实际操作。具体内容如下:

  模块二:优先以建筑专业CAD设计文件创建建筑专业模型,再以之为基础,根据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饰装修等专业CAD设计文件,创建相应专业模型(包含“模块一”创建的参数化构件),最终形成一个整体模型,生成工程图纸、工程量明细表和漫游视频,并按竞赛任务书规定的文件名,将模型文件保存在规定的文件夹下。

  规定的构件应表达齐全,构件几何、材质等信息表达应完整、正确,构件安设位置应准确

  (1)选手未点击BIM模型自动评分系统中“自动评分”按钮的,初赛成绩为0分。

  (2)选手未将所建模型上传至竞赛平台规定端口进行备案的,初赛成绩为0分。

  2.决赛由裁判根据现场评分表评分,评分标准配分细则以现场评分表为准。评分标准如下:

  建筑外围护结构和内部空间布局应完整;规定的构件应表达齐全,构件几何、材质等信息表达应完整、正确,构件安设位置应准确

  准确生成平面视图、立面视图、剖面视图、管线综合图,图纸轴网、标高、图框等信息应表达无误

  1.初赛成绩由BIM模型自动评分系统评分,选手初赛成绩以得分高低排名。当初赛成绩相同时,以竞赛时间短的排名在前。

  2.决赛由现场裁判组依据参赛选手的实际操作情况,按竞赛评分表集体评判、计分;裁判组对最终成绩签字确认。

  3.决赛裁判共12名,以3名裁判员为1组,每人独立对随机抽中的本组选手全部竞赛内容打分。取3名裁判打分成绩平均分为决赛成绩。

  4.裁判长对所有裁判员的打分过程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裁判员执裁期间若有争议,由裁判长裁决。

  参赛选手最终名次依据初赛和决赛两部分成绩按比例累加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其中初赛成绩占10%、决赛成绩占90%,即参赛选手赛后综合成绩=初赛成绩×10%+决赛成绩×9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决赛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仍相同时,则以决赛模块二得分高低进行排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再依次以模块二“创建模型”“工程图纸”“工程量明细表”“漫游视频”顺序比较高低决定排名。

  1.初赛。场地由选手按规定自行选定。场地环境应是无外界干扰、光线充足明亮、网络环境良好、配备摄像功能的的独立空间,场地面积不宜小于5平方米。不得在公共场所参赛(例如公共教室、图书馆、咖啡馆等)。

  2.决赛。参照计算机类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布置赛场,配备与参赛人数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及桌椅,并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位。赛场由休息区、候赛区、申诉受理区、竞赛区、裁判评分区、统分区组成。竞赛区独立工位65个(含5个备用工位),每个工位长1.6米×宽1.3米(双工位采用隔板分隔),走道宽度1.1米,电脑桌长1.3米×宽0.6米。

  (5)电脑桌面不得存在与赛事无关的软件或程序(如安全卫士、微信、QQ等)

  1.初赛选手须提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参赛证登陆竞赛平台。在竞赛开始前,首先进行身份验证,选手须启动摄像头并将身份证件和参赛证正面展示在摄像头前,展示时间不少于20秒。开赛后,20分钟后方可离场。开赛迟到30分钟无法进入竞赛平台参加竞赛,即按自动弃赛处理。

  2.初赛选手只可使用单屏电脑参赛,且须自备录屏软件对竞赛全程进行电脑桌面录屏,并在竞赛结束后3小时内将录屏视频上传至指定位置。未按规定上传录屏视频的,将按自动弃赛处理。

  3.初赛比赛期间,摄像头必须全程开启,保证选手头、肩部位于视频画面正中间;若未抓拍到人像或有其他人员出入竞赛场所,按作弊处理。摄像头异常掉线分钟内恢复正常,否则视为违规,竞赛系统自动交卷、终止比赛。

  6.选手须提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参赛证进入赛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参赛证放在座位左上角明显位置,以备核验。开赛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按自动弃权处理。

  8.选手不能携带与竞赛相关的文件资料、通讯工具、电子设备进入赛场。在赛场上自觉遵守赛场秩序,保持安静,竞赛进行过程中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交谈,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交头接耳,否则将给予警告或取消竞赛资格。

  9.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竞赛区。

  10.竞赛期间,选手未经执委会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竞赛相关内容的采访,不得私自公布竞赛相关资料和情况。

  11.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主动配合裁判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可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执委会申诉受理部提出申诉。

  12.竞赛现场配备实时监控系统,对现场赛事进行完整的实时监控、录音和录像。

  15.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执委会与组委会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16.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向现场裁判提出更换。

  1.决赛赛场设医务室等,配备医疗人员,当选手或赛场其他人员发生身体不适时,进行相应的急救措施。

  2.严格按照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

  3.竞赛过程参赛选手能胜任全部竞赛操作的体能要求,并且遵守赛场安全操作规程;对竞赛设施设备应爱护、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服从现场裁判的指挥,接受裁判员、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和警示,保证操作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部提出,技术问题由裁判长与裁判员共同商议解决,非技术问题由组委会进行调查、核实、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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