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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入局后如何解构现代银行体系?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10-31 15:18   

 

  近期,《比较》杂志刊发了已故经济学家法尔希(Emmanuel Farhi)和诺奖得主梯若尔(Jean Tirole) 的论文《影子银行与传统金融中介的四大支柱 》。

  两位教授研究的出发点是传统银行业的四个支柱:(1)资金主要来自风险厌恶的储户,需要保本保息;(2)资金主要贷给很难在金融市场上融资的中小企业;(3)来自政府的宏观和微观审慎监管;(4)作为接受审慎监管的回报,银行可以获得公共保险服务。

  两位教授的论文,通过一个简单的两期模型,分析了传统银行四大支柱在机制设计上的合理性。值得关注的是,这篇论文还将近年来出现的影子银行纳入了理论模型的分析框架,勾勒出银行业的新监管框架,在银行监管和金融稳定的研究领域做出了基础性贡献。

  具体来看,首先,传统银行可以和影子银行“勾兑”,即在宏观经济环境好的时候,流动性充裕的银行由于监管限制不能将杠杆放得太大,可将充裕的流动性转给杠杆不受监管限制的影子银行,共同谋利。而宏观经济环境一旦转坏,影子银行发生违约,金融风险会迅速传染至传统银行系统,增加了政府提供公共保险服务的成本。对此,政府监管需要将传统银行和影子银行进行隔离,以确保传统银行不受累于影子银行遇到的问题——这样的隔离应成为银行的第五个支柱。

  其次,传统银行与影子银行即便进行了隔离,也可以互相“勾兑”,即在不违反监管、不增加杠杆的前提下,让流动性在流动性充裕的银行之间空转而谋利,而不是从流动性充裕的银行流入流动性缺乏的银行。这违背了同业资金流动的初衷,进而提高了政府作为最后贷款人的概率。对此,需要建立中央交易对手方结算系统,通过强制要求流动性充裕的银行把一定的流动性上交给该系统,然后拆借给缺乏流动性的银行,对银行间的同业资金流动进行统一管理,避免银行间自行“勾兑”——这应成为银行的第六大支柱。

  (1)经济增长围绕着趋势发生波动,前者由人口结构和生产率等因素决定,后者则由来自供给和需求的冲击导致;

  (2)通过货币政策可以平抑波动,保证经济稳定,包括增长率回归趋势水平,以及稳定而低水平的通胀率,进而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简而言之,就是通过旨在稳定物价的货币政策,足以实现经济稳定。

  但是,这一分析框架没有考虑经济稳定后,通胀率和利率处在较低水平,流动性相对宽裕,家庭、企业对未来形成稳定的预期,对风险的偏好变大,更倾向于举债。在这一过程中,很容易形成债务驱动的资产泡沫,它一旦破裂会引发金融不稳定,导致信贷熔断,为经济不稳定埋下伏笔。

  由信贷熔断引发的经济不稳定,显然很难仅仅通过旨在稳定物价的货币政策将经济增长调回正轨。由于没有考虑短期经济稳定和中长期金融稳定之间的取舍,主流宏观经济学也忽略了对金融稳定问题的研究,这体现为在主流宏观经济理论中,金融机构仅仅像一根透明的管子,自动将储蓄引导到投资项目,不会出现因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脆弱导致金融不稳定,进而引发经济不稳定。

  影子银行的出现,一方面严重威胁了金融稳定,另一方面,也将主流宏观经济学忽略了短期经济稳定和中长期金融稳定之间的取舍这一漏洞进一步放大了。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影子银行、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关于金融稳定的研究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是所用的多是传统的主流模型,实际意义不大。

  法尔希和梯若尔教授的这篇论文运用一个全新的简洁模型,通过系统分析存在影子银行的情况下如何设计最优的银行业监管和救助框架,清晰解构现代银行体系,对金融稳定方面的研究做出了基础性贡献。

  (4)作为接受审慎监管的回报,银行可以获得公共保险服务,如中央银行可以作为最后贷款人,为出现流动性问题的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政府对银行储户提供存款保险,保障存款本息。

  众所周知,传统银行因前两个支柱在市场中自然而生;后两个支柱,则是政府在防范和处置银行风险的实践中逐渐摸索出来的,远远晚于银行的产生。比如,宏观审慎监管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由国际清算银行提出的新概念;存款保险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采取的举措,旨在防止银行挤兑;最后贷款人的概念,则是中央银行出现后才有的,也晚于银行的产生。

  现实中,银行和政府将四个支柱视为给定,经济学理论也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以系统分析这四个支柱之间的关系。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组成了银行经营、监管、救助,仿佛事先精心设计出来的最优机制,还是如上文所述,仅仅是实践中逐渐摸索出来,简单叠加而成?如果四个支柱是一个最优机制,那么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政府在监管和提供公共保险服务(如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中需要拿捏哪些因素?特别是在监管和公共保险服务从无到有时(中国在2020年底才推出基本全覆盖的存款保险),政府需要考量的是什么?

  法尔希和梯若尔教授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简单的两期模型,论证了四个支柱是有机的整体,也解答了上面这一组基本问题,填补了经济学理论上的一大空白。

  他们特别指出,审慎监管与公共保险服务本质上是互补的:一方面,审慎监管降低了银行的道德风险(如杠杆),进而降低了出现风险时政府通过公共保险服务救助的成本;另一方面,接受审慎监管的银行在出现风险时,可以获得公共保险服务,储户的存款得到保障,中小企业也不会因为信贷熔断而陷入困境,因而银行对储户和中小企业更有吸引力,会有更多的客户和业务,审慎监管的收益也变得更大。

  两位教授并没有止步于思考和回答上面那一组基本问题,而是继续将近年来出现的影子银行纳入了理论模型的分析框架。他们注意到,影子银行系统虽然游离于政府审慎监管之外(不具备传统银行的第三个支柱),但是会有传统银行的其他几个支柱。

  在两位教授文章的初稿中(不是这里发表的终稿),他们特别提到中国的理财产品业务具有传统银行的前两大支柱:资金主要来自风险厌恶的储户,需要保本保息;而后贷给很难在金融市场上融资的中小企业。他们也提到美国的影子银行机构早期无法与传统银行一样获得政府的公共保险服务(传统银行的第四个支柱),但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却获得了这些公共保险服务,如美联储的流动性支持和财政部的担保。

  那么,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是,在什么条件下,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影子银行机构可以获得政府的公共保险服务?在他们简洁的两期模型中,两位教授推导出了影子银行系统引入公共保险服务的条件:该系统是否获得最后贷款人服务,取决于许多因素,根本的决定因素是所投项目的质量如何,受到流动性冲击后是否值得救;在影子银行系统里推出存款保险,根本的决定因素是该系统里是否有厌恶风险、需要保本保息的普通投资者,以及他们的风险厌恶程度。

  分析至此,另一个同等重要但是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有了影子银行以后,传统银行的四大支柱是否足够支撑其稳健运行,是否要引入新的支柱?为了回答这个重要的、深层次的新问题,两位教授将简单的两期模型做了扩展。有趣的是,推导过程以及最终答案的关键词用中文的一个俗语来描述最为准确:勾兑。两位教授都是法国人,论文中用了法国式的英语单词gaming,显然没有中文这个俗语贴切。

  首先,传统银行可以和影子银行“勾兑”。宏观经济环境好的时候,流动性充裕的银行由于监管限制不能将杠杆放得太大,可以将充裕的流动性通过通道业务、担保等金融创新转给杠杆不受监管限制的影子银行,共同谋利。这样“勾兑”的结果是将流动性虹吸到影子银行系统,代价是宏观经济环境一旦转坏,影子银行发生违约,金融风险迅速传染至传统银行系统,增加了政府提供公共保险服务的成本。

  为了防止这种形式的“勾兑”,政府监管显然需要将传统银行和影子银行进行隔离,以确保传统银行不受累于影子银行遇到的问题。这样的隔离应成为银行的第五个支柱。

  其次,传统银行与影子银行即便进行了隔离,也可以互相“勾兑”。银行间的同业资金流动(如拆借),是为了让资金从流动性充裕的银行流入暂时缺乏流动性的银行,形成一个流动性互助的市场机制,客观上降低政府作为最后贷款人的概率,从而减少纳税人的负担。但是,如两位教授的扩展模型所示,流动性充裕的银行之间也可以通过“勾兑”,在不违反监管、不增加杠杆的前提下,让流动性在流动性充裕的银行之间空转而谋利,而不是从流动性充裕的银行流入流动性缺乏的银行。这就违背了同业资金流动的初衷,进而提高了政府作为最后贷款人的概率。

  要防止这种形式的“勾兑”,银行监管需要在隔离传统银行与影子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中央交易对手方结算系统,通过强制要求流动性充裕的银行把一定的流动性上交给该系统,然后拆借给缺乏流动性的银行,对银行间的同业资金流动进行统一管理,避免银行间自行“勾兑”。中央对手方结算系统与隔离构成互补关系,应成为银行的第六大支柱。

  有了影子银行这个新生事物,以及随之而生的银行的两个新支柱,现代银行业的全貌变得清晰了。理想的状态是传统银行与影子银行共存:前者在六个支柱的支持下,资金来源是风险厌恶、需要保本保息的储户;后者则不受审慎监管,资金来源于可以承受风险、无须保本保息的投资者;传统银行可自由选择是否开展影子银行业务。这样一个状态的前提是政府通过监管架构调整和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尽可能压低银行的监管成本。

  两位教授的论文,通过一个简单的两期模型,分析了传统银行四大支柱在机制设计上的合理性,进而纳入影子银行,勾勒出银行业的新监管框架,在银行监管和金融稳定的研究领域做出了基础性贡献。

  模型的简洁性使之有非常大的可扩展性。通过扩展该模型,可以研究一系列更复杂又有现实意义的新问题:

  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看,通过扩展该模型,可以分析在监管者同银行勾结(外部监管有漏洞),或者银行由内部人控制(如股东监督缺失)而产生新的道德风险时,政府如何重塑监管架构并引入新的支柱。另外,该论文中的金融风险都是流动性风险,而非系统性、偿付性风险,将论文简单扩展,可以研究应对两种不同金融风险的监管框架和工具,以及将传统银行和影子银行从系统性金融风险边缘拉回到常态所需的监管框架和工具,以及这些框架和工具回归风险解除时的最优路径。

  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看,可以将两位教授论文中简洁的两期模型嵌入无限期的经济增长模型,比较除了金融系统之外没有任何差别的三个经济体(一个只有传统银行,一个只有不受监管的影子银行,最后一个传统银行与影子银行共存)的不同经济增长和波动轨迹;还可以在增长模型中分析金融风险化解、危机处置、保增长和建立新监管框架的一揽子最优政策。

  这篇论文的政策含义与理论贡献同等重要。影子银行是金融系统的巨大威胁,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传统银行业发生了如两位教授文中所述的一系列转变。许多国家的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也曾在该论文初稿完成(2017年)后邀请两位教授面对面报告论文的主要结论,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所有建议都是基于文中的基本分析框架。

  行文至此,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是,该论文对中国当下有何政策含义呢?我们不妨将中国金融系统的现状与文中提到的传统银行的六个支柱一一对照:

  (1)资金主要来自风险厌恶的储户,需要保本保息。这一支柱,因中国同大多数东亚和东南亚国家一样,受儒家文化影响,老百姓都勤劳简朴,愿意储蓄,显然具备。

  (2)资金主要贷给很难在金融市场上融资的中小企业。这一支柱,中国同大多数东亚和东南亚国家一样,由于历史原因,都不具备。这一区域的国家工业化晚于西方,因而在工业化的初期,将传统银行吸纳的勤俭民众的储蓄,集中支持拉动工业化和出口的大企业,迅速实现工业化和技术赶超。在日本,银行资金集中支持大的株式会社;在韩国,银行资金集中支持财阀;在中国,银行资金集中支持(大型)国有企业;东南亚国家,很大程度上都是复制的日本金融模式。

  因此,在所有这些国家,不受重视的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对于中国来说,完善传统银行的第二支柱,让商业银行构建一个面向中小企业的盈利模式,而不是让这些企业到影子银行融资,不仅能提升金融系统稳定性,还可以刺激短期经济增长,也能增加经济长期的潜在增长率。

  (3)来自政府的宏观和微观审慎监管。前文提到,宏观审慎概念由国际清算银行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提出,其后各国央行陆续引入此类监管。中国人民银行也于2019年成立了宏观审慎管理局,致力于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

  在微观审慎监管方面,两位教授在论文中提到,学界对于应该基于业务还是基于金融机构来监管,争论很大。如上文所述,该论文的主要结论是将传统银行与影子银行进行隔离,政府监管传统银行,因而倾向于基于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但是,如两位教授在论文中提到的,现实中存在大量的全能银行(如早前爆发风险的瑞士信贷),其内部既有传统银行,也有影子银行,二者在同一屋檐下,相对容易“勾兑”,监管部门很难将二者隔离。

  这样的全能银行如何监管,也是两位教授提出的未来需要研究的问题。中国早前引入的穿透式监管,是基于业务和资金走向的,做到了跨机构监管;而新近成立的金融监管总局,则旨在对存贷款金融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管。这样一个按机构和业务两条线索全覆盖的微观审慎监管框架的设计理念,已走在了理论前面。

  (4)作为接受审慎监管的回报,银行可以获得公共保险服务,如中央银行可以作为最后贷款人,为出现流动性问题的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政府对银行储户提供存款保险,保障存款本息。

  在提供流动性方面,中国央行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央行一样,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毋庸赘述。在存款保险方面,在两位教授的模型中,存款保险是全覆盖的,即银行风险爆发时,全部储户可以通过存款保险拿回全部资产。

  中国的存款保险,可以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这样一个基本全覆盖的存款保险能否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引发的挤兑,局部挤兑发生后能否迅速稳定局面,还有待检验。

  另外,中国的影子银行系统,如理财产品,有大量的风险厌恶型储户,但是还没有被存款保险覆盖。未来若在影子银行系统出现恐慌、显然需要推出存款保险时,需要拿捏的因素可参照两位教授论文中推导的条件。

  (5)隔离传统银行和影子银行。过去几年,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以理财产品为代表的影子银行体系进行了彻底的整改,包括清理资金空转嵌套、资金池管理,银行间同业理财规模基本清零,保本理财清零,非标债权资产大幅下降。许多银行的理财部门也与银行分离,转变为理财公司。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大幅下降。

  但是,传统银行和影子银行仍然没有实现彻底隔离,资金去向仍然同质化。比方说一个项目,银行由于监管要求不能投太多,满足不了项目的融资需求,剩余的部分由同一家银行的理财公司补足。这样一旦理财公司出现问题,金融风险很容易传染给银行。

  另外,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中也有大量风险厌恶的普通百姓,与银行的储户同质化。资金投向和资金来源的同质化问题,意味着中国的金融系统与两位教授文中描绘的理想状态还有不小的差距。

  (6)在隔离传统银行与影子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中央交易对手方结算系统。两位教授论文提到建立中央交易对手方结算系统,旨在解决两个相关的问题:一个是防止流动性充裕的银行之间互相“勾兑”;以及由于这种勾兑引发的第二个问题,即暂时缺乏流动性的银行在市场中得不到流动性,需要求助于作为最后贷款人的政府。

  在论文中,为了简化分析,强制流动性充裕的银行将富余的流动性上交给中央交易对手方结算系统,由其集中分配给缺乏流动性的银行。这样的系统,本质上是建立了一个银行同业业务的保险机制。在现实中,银行在成熟的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交易,拆入或借出流动性,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上述第一个银行之间两两“勾兑”的问题。

  中国真正需要注意的,是与上述第二个问题相关的银行同业业务的保险问题。现代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同业拆借。由于存款保险的存在,各国都很难出现普通储户到银行挤兑的问题。新型挤兑通常发生在银行间市场。目前,中国还没有银行同业业务的保险机制来有效避免同业市场发生挤兑,这是中国金融安全一个潜在的漏洞。因此,建立银行同业业务的保险机制,是重中之重。

  最后说一点题外话。如前所述,长期以来,关于金融稳定的研究严重缺乏,在主流宏观经济模型中,基本不存在金融危机。数学功底深厚的法尔希教授,与一众合作者一起,构造了一系列简洁的模型,在金融稳定领域做出了基础性贡献。遗憾的是2020年7月,法尔希教授突然离世,年仅41岁,引介他和梯若尔教授合作的这篇关于银行体系和金融稳定的文章也是对其学术贡献的一种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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