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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07-22 15:58   

 

  市民反映:污水排放。南渡江边(横沟河)有一闸口在排放黑臭污水,一半横沟河水体发黑。请海口市水务局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11月28日下午,我局组织市排水所、越江通道设计单位联合开展排查核实。经排查,市民云反映的闸门为山内溪排涝泵站闸门,该闸门排放的污水本应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输送到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但是该区域污水管网未建设完善,沿着滨江路北边存在一个75米的缺口,未连接市政管网;南边虽然连接文明东路污水管网,但由于沿路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文明东路市政污水管网未连接美舍河污水主干管,南北均为存在断头问题,无法将该股污水输送到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导致该股污水无法找到出路,溢流到雨水管道,通过山内溪排涝泵站闸门溢流排入南渡江。

  市政管理局:市民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基本属实。滨江西路(越江通道项目施工范围段)、文明东路(滨江路至规划路段)道路南北两侧片区污水无出路。按照排水规划,文明东路(滨江路至规划路段)污水自东向西排入拟建市政规划路(规划路宽20米),后排入美舍河污水主干管,最后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由于该规划路(含雨污水管道)尚未按规划建设,导致文明东路污水通过溢流方式排入滨江路雨水系统,最终通过山内溪箱涵排入南渡江。为解决污水排放问题:1、近期:打通滨江路假日一品酒店路段污水管道(约75米连接管),使文明东路污水通过滨江路污水管道、长堤路污水管道,最后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同时对污水溢流入滨江路雨水管道的溢流口进行封堵。2、远期:将文明东路下游规划路(含雨污水管网)尽快列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建设,打通该片区下游污水通道,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市民微信反映: 家住在美兰区群上村117号,隔壁118号住宅楼,长期出租铺面经营餐饮,厨房离我家窗口一米距离,产生油烟异味,臭气,废气异味,门窗不敢开,投诉多年,房东转让一次又一次,影响我方多年良好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国家环保部在2010年出台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第412-423条明确规定,居民住宅楼不宜新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几点要求职能局,依法查理,1,请查餐饮店工商营业执照,并拍照发给12345热线,要求餐饮店彻底的把水泥封住窗口,以免以后再次影响,彻底消除影响,3,有商业证,就属于商业经营用途,而非家庭式做菜,开设灶头就会产生油烟,异味,应有饮食业规范,4,如需要设立油烟净化器,烟窗管道,请不要设立窗口中间,往旁边直立顶楼,综上所述,必须达到以上要求,才能消除影响,房东狡辩,为了整套出租,忽悠,欺骗我方,之前房东家人来沟通过,说跟餐饮店合同没到期,说给些时间,承诺转让要经过我方同意,现在转让一次又一次,影响几年了,家母病重无法外出,关闭门窗两年,造成家母精神异常衰弱,自言自语,恐惧幻想油烟味,臭气,于2019年去世,家母还劝我不要与房东产生矛盾,相信国家法律条文,想到此感到心痛,何时是个头,请原文提交,请职能局依法查办,谢谢!请市城管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经市场监管、环境和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勘查。举报的群上村西三横巷117号为腌粉早餐店,该店食品操作没有煎炒炸,都是焖和卤。且是在餐厅设的专间内加工操作,不在厨房更不是厨房窗户处。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工作人员要求店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监督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店内环境卫生管理;尽量减少油烟味空气污染,在经营作业时关闭窗户。

  市民来电反映: 龙华区坡博路42号厦美新村旁边坡博拆迁工地每天晚上超时施工噪音扰民,但是城管一直都未处理,根本不处理工地,其投诉城管不作为,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2020年11月28日23时09分,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张熙文、黎隆进到达工地现场,经查,工地名称为:龙华区坡博坡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C-413地块回迁商品房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辉,现场核实该工地正在浇筑混凝土打楼面存在超时施工现象。

  我区工作人员11月28日到达现场核实该工地正在浇筑混凝土打楼面存在超时施工现象,执法队员当场责令企业改正、并送达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询问调查通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后续执法人员将加强该点位巡查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作业,避免影响市民。

  关于龙华区金宇路和南沙路交叉路口金龙新村对面工地每天超时施工要求核实处罚的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 龙华区金宇路和南沙路交叉路口金龙新村对面工地每天晚上22:00之后到02:00左右还在施工,已经持续一个多月,多次反映无果,城管告知要由环保下令整改才可以进行处罚,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罚该工地。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2020年11月28日23时58分,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形益星、郭绍煜到达工地现场核实,经查,工地名称为:龙华区面前坡棚户区回迁商品房B0201地块,施工单位为: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正在浇筑混凝土打楼面施工作业存在超时施工扰民现象。

  2020年11月28日23时58分,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形益星、郭绍煜到达工地现场,该工地涉嫌未经许可擅自超时浇筑混凝土打楼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执法队员当场责令企业改正,并送达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询问调查通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后续执法人员将加强该点位巡查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作业,避免影响市民。

  市民公众号反映:坡博村工地大半夜连夜施工,建筑工地晚上发出巨大的声响,附近居民已经连续好几晚没办法睡觉。附近还有学生第二天要上学,这情况已经持续一周,继续这样下去居民都要神经衰弱了。投诉多次,施工单位也是玩躲猫猫,执法一走它们又马上开工,投诉城管执法不作为。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2020年11月28日23时09分,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张熙文、黎隆进到达工地现场,经查,工地名称为:龙华区坡博坡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C-413地块回迁商品房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辉,现场核实该工地正在浇筑混凝土打楼面存在超时施工扰民现象。

  我区工作人员11月28日到达现场核实该工地正在浇筑混凝土打楼面存在超时施工现象,执法队员当场责令企业改正、并送达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询问调查通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后续执法人员将加强该点位巡查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作业,避免影响市民。

  市民来电反映: 龙华区坡博东村现代花园工地正在超时施工噪音扰民,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2020-11-25 03:37:17龙华区金宇街道办回复:2020年11月25日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录入员回复:关于市民投诉的龙华区坡博东村现代花园工地正在超时施工噪音扰民,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于2020年11月25日3点25分到达现场核查,施工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地址:海口市坡博坡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C-4-13地块,队员现场核查该工地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队员现场已制止施工方超时施工,并要求该工地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避免扰民,下一步执法人员也将加强巡查。市民电线)市民再次微信反映:从昨晚半夜一直打电话投诉到天亮,这机器声开到现在中午都没停止过的!是不是要让这边的居民都要没日没夜的陪着他们赶工,都不用睡觉休息了是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制止该事件的再次发生,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2020年11月28日23时09分,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张熙文、黎隆进到达工地现场,经查,工地名称为:龙华区坡博坡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C-413地块回迁商品房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辉,现场核实该工地正在浇筑混凝土打楼面存在超时施工现象。

  我区工作人员11月28日到达现场核实该工地正在浇筑混凝土打楼面存在超时施工现象,执法队员当场责令企业改正、并送达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询问调查通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后续执法人员将加强该点位巡查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作业,避免影响市民。

  市民来电反映: 龙华区坡博东村现代花园工地正在超时施工噪音扰民,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2020-11-25 03:37:17龙华区金宇街道办回复:2020年11月25日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录入员回复:关于市民投诉的龙华区坡博东村现代花园工地正在超时施工噪音扰民,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于2020年11月25日3点25分到达现场核查,施工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地址:海口市坡博坡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C-4-13地块,队员现场核查该工地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队员现场已制止施工方超时施工,并要求该工地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避免扰民,下一步执法人员也将加强巡查。市民电线)市民再次微信反映:从昨晚半夜一直打电话投诉到天亮,这机器声开到现在中午都没停止过的!是不是要让这边的居民都要没日没夜的陪着他们赶工,都不用睡觉休息了是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制止该事件的再次发生,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2020年11月28日23时09分,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张熙文、黎隆进到达工地现场,经查,工地名称为:龙华区坡博坡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C-413地块回迁商品房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辉,现场核实该工地正在浇筑混凝土打楼面存在超时施工扰民现象。

  我区工作人员11月28日到达现场核实该工地正在浇筑混凝土打楼面存在超时施工现象,执法队员当场责令企业改正、并送达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询问调查通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后续执法人员将加强该点位巡查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作业,避免影响市民。

  市民来电反映:秀英区永万路向荣村南五巷每天凌晨就施工扰民的问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请市城管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11月29日凌晨5点,秀英办执法队员到现场,未发现有夜间施工和超时施工情况。

  11月29日凌晨5点,秀英办执法队员到现场,未发现有夜间施工和超时施工情况。下一步,秀英办执法中队将不定期对该点位进行巡查,杜绝超时施工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海府路下洋坡明昌塔工地每天凌晨五点左右开始超时施工,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希望相关部门能进行管控。请城管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照规定30分钟内联系,响应处置)

  12月2日11:30,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到现场调查核实,现将现场检查、走访调查情况:经查,该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超时施工的行为,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情况属实。执法队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每日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严禁入场施工。

  一、执法队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每日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严禁入场施工。         二、施工单位在项目进出口明显位置张贴公告要求各施工队每日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严禁入场施工,同时作出书面承诺,依法依规按时施工。三、12月3日5:25,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市民来电反映:恒大文化旅游城对面金岛国际工地施工所产生噪音分贝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希望相关部门能对该现象进行管控,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照规定30分钟内联系,响应处置)

  2020.11.30上午11:00由城西镇环保分管领导潘瑞主任带队,城西城管中队吴刚配合到达现场,根据群众反映的关于金岛国际工地施工产生极大噪音扰民的问题已现场对接工地施工方负责人,经现场查看,该工地位于恒大文化旅游城对面的金岛国际。经施工方负责人介绍在该工地已安装噪声检测仪,经现场查看分贝值未超标,我们已在现场要求负责人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行作业并做好降噪措施,负责人表示答应并保证会马上通知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规定。

  经现场查看,该工地位于恒大文化旅游城对面的金岛国际,且该工地已安装噪音监测仪,现场查看分贝值未超标,工作人员现场已要求施工方负责人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行作业,休息时间不允许进行作业,并且做好降噪措施,该负责人表示答应并保证会马上通知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规定。若市民认为该工地施工噪声依然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建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处理。

  市民来电反映: 其是秀英区长怡路12号长信海岸水城的业主,小区旁边工地每天03:00左右到06:00都在超时施工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要求城管加强管理。请城管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11月28日23时,长流镇执法中队队员到长信海岸水城旁庆豪天悦项目工地进行巡查,未发现有超时施工现象。11月30日1时30分,长流镇执法中队再次回访该处,现场查看该工地存在超时施工现象

  经核实,庆豪天悦地已于29日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特殊时段施工作业许可(编号:XY),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受理。因施工工艺需求,需连续浇筑,特殊时间段连续施工时间2020年11月29日6时至2020年11月30日6时。

  市民来电反映: 江东水厂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在鸿洲江山南边。请城管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2020年11月28日,灵山中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灵山镇绿地城玺园后)调查核实,点位情况为一堆土场,属海口鸿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土堆未做好防尘降尘工作、黄土裸露未覆盖、现场未有湿法作业,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目前现场已启用喷淋设施,渣土已经覆盖。下一步中队将加强监督管理,举一反三,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类似情况重复出现。

  市民来电反映: 美兰区滨江路靠近新埠岛最南端有涵闸排放污水(靠近海南武警医院),造成污染,其认为不合理。请美兰区政府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照规定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11月28日,现场勘查为山内溪出滨江路箱涵有污水排入南渡江问题,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原因如下:一、因滨江西路(文明东越江通道施工范围段)、文明东路(白龙路至滨江西路口处)已改造,但是由于该路沿片区规划路及排水管网未建设完善(规划路位于武警医院至板桥路之间,其排水规划为排入美舍河污水干管,最后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二、文明东越江通道项目施工改造滨江西路,将滨江西路假日一品酒店处两个雨水系统连通(系统一:假日一品酒店处沿滨江西路往北排入山内溪箱涵,此系统雨水管道为老管道,断面1200mm;系统二:假日一品酒店处沿滨江西路往南排入文明东路雨水系统,此系统为新建管道,断面W×H=1800×1400mm)。现状两个雨水系统连通,导致改造后的文明东路污水满管溢流入滨江路雨水管网,最终通过山内溪箱涵排入南渡江。

  为解决污水排放问题,经商请海口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市排水所),制定以下措施:一是打通滨江路假日一品酒店路段污水管道(长约75米连接管),使文明东污水通过滨江路污水管道、长堤路污水管道,最终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同时对污水溢流入滨江路雨水管道溢流口封堵。(按市政设施管养职能划分,由海口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组织实施)。二是将文明东路污水下游规划路(含雨污管网)尽快列入计划并申请组织实施,打通文明东路下游污水通道,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关于人民大道88号北海岸小区北门海南华创槟榔研究实验室空调排气噪音扰民的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 人民大道88号北海岸小区北门二楼商铺海南华创槟榔研究实验室(在海甸六西路1号,与人民大道的交叉口处),该实验室空调过滤器的排气管道放在外面,发出很大响声,只有进入小区游泳池才能听到声音,物业告知噪音扰民问题已存在一些时日,希望相关部门核实,若有需要,请在周末与其联系。请美兰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经区环境局工作人员于11月26日前往现场进行勘察核实,该研究所现处于未投产状态,正在进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现场已要求负责人对空调排气管道等相关设备进行隔音降噪,负责人称尽快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内落实该工作,在整改完成后将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噪声检测验收,保证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投产经营。

  我局要求负责人对空调排气管道等相关设备进行隔音降噪,负责人称尽快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内落实该工作,在整改完成后将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噪声检测验收。

  市民公众号反映:将盗来不同的原籵砂用大车严重超载拉进非法堆砂点堆放,用筛砂机把大泥块分筛出来,将分筛完的不同盗采来的泥沙,坡砂,沙砾土用铲车拌合好,假冒河砂销往省市重点项目。举报内容 1.非法堆砂点,掺砂点。2.非法筛砂,尘土飞扬,严重破坏污染生态环境。4.砂源来历不明,砂原料五颜六色,严重伤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议质监介入取样调查建议质监站对砂场原料,成品进行取样分析检测,介入调查,追踪源头用户,杜绝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造福子孙后代!5严重非法超载,可以根据进出台帐核实。6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牟取暴利,以上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处理。请琼山区政府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我区迅速反应,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自然资源执法大队派员到现场核查情况。经查,该项目为海南运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湾小区一期项目,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冯村(琼山中学高中部正对面),现场堆有未完全苫盖的建筑沙子。该堆沙点堆放位置属合法用地范围,沙子来源经业主提供相关手续证明沙源合法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已责令项目负责人对场地内堆放沙点进行遮盖,场地内裸露地面已用绿网进行覆盖,下一步将加强巡查,杜绝扬尘污染。

  市民来电反映: 海甸岛拦海中村68号居民楼每天凌晨5、6点左右就有人杀猪气味难闻,请美兰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2020-10-12 21:22:37美兰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办件后,我局执法人员赶往投诉地点(拦海中村68号),经现场核查,该投诉点当事人未进行私宰生猪行为,也未发现屠宰设施,是对从市场购进的猪脚进行烤制导致散发出的气味影响了周围邻居居住环境。经执法人员沟通和教导后,当事人对此事表示理解,并保证今后不再在家中进行烤制猪脚,今后我局工作人员将加强巡查,若发现存在私宰生猪行为现象,将进行查处。(442)市民再次来电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海甸岛拦海中村68号居民楼仍然早上六点开始杀猪,故再次来电反映,请美兰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接到市民投诉,综合执法人民中队立即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有人在拦海中村68号私宰生猪。

  执法队员会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拦海中村有私自宰杀生猪的现象,即依法依规处理。

  市民微信反映: 秀英区东山镇镇南社区田圮街2号施工不做防护措施,导致都是雾化灰尘,请城管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市民公众号反映:长流长北村委会内有三处采砂点非法堆,将盗来不同的原籵砂用大车严重超载拉进非法堆砂点堆放,用筛砂机把大泥块分筛出来,将分筛完的不同盗采来的风化土,坡砂,沙砾土用铲车拌合好,假冒河砂销往省市重点项目。举报内容:1.非法堆砂点,掺砂点。2.非法筛砂,尘土飞扬,严重破坏污染生态环境。5严重非法超载,压坏路面;6非法经营,掺杂非法盗采的国家矿产资源牟取暴利,及偷税漏税。以上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并处理此等非法行为。请秀英区政府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于2020-11-20 19:53:43秀英区长流镇政府答复:长流镇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我镇城管队员到现场核实,有一个点位在原地又堆放少许沙,现场负责人已经清理完毕。如果后续还存在问题,欢迎再次来电。详情见附件。谢谢(电话保密,无法反馈处理结果)。(工单号477)市民再次微信反映:昨天过去看到外面路边那个点已经没有了,但靠着村委会这个点,还在加大经营,请秀英区政府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区国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日前往长流镇长北村委会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共有三处非法堆沙点。其中一处已整改完成,另外两处仍然堆放砂子。

  区国土执法大队已于2020年12月1日对长流镇长北村委会两处堆沙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1日内自行清运违法占地上的沙子,如逾期尚未整改,将依法进行处理。

  关于龙华区学院路金盘名邸小区全季酒店占用公共道路装修且未做防尘措施的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龙华区学院路金盘名邸小区全季酒店占用公共道路装修,且装修未做好防尘措施,要求职能局到场处理,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2020.11.30上午10:35由城西镇环保分管领导潘瑞主任带队,城西城管中队吴刚配合到达现场,根据群众反映的关于龙华区学院路金盘名邸小区全季酒店占用公共道路装修且未做防尘措施的问题,已现场对接全季酒店负责人,经现场查看,该酒店位于龙华区学院路金盘名邸小区

  经现场查看,该酒店位于龙华区学院路金盘名邸小区,在酒店门口已做防尘措施,现场要求酒店负责人在装修期间务必做好封闭式施工并做好防尘措施,该负责人表示答应。关于占用公共道路装修的问题,现场已由城管中队依据第十五条因全季酒店搭建临时构筑物违法了《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现场对其进行处罚,全季酒店负责人现场签名并保证不会再占用公共道路。后续我镇工作人员会加强巡查,如若发现还有占用公共道路和未做好防尘措施的情况,我镇将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市民来电反映: 其今年五月二十日左右到美兰区卫生监督所递交材料反映美兰区海府路海口宾馆副楼红妆尚医学美容医院排放污水问题,当时工作人员收了其的材料,但至今都没有反馈具体处理结果,请美兰区政府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照规定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经核实,区卫生监督所于五月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前往红妆尚医学美容医院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经查,改机构具有完整合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每月医疗污水监测报告,无非法排放医疗污水情况。处理结果已于五月当月反馈投诉者知悉。

  美兰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持续关注并定期进行对红妆尚医学美容医院医疗污水排放监督检查,无发现违法情况。

  关于反映文博府A区一栋三单元一楼商铺把污水直接排放至小区内部不合理的问题

  市民公众号反映:秀英区文博府A区一栋三单元一楼商铺把污水直接排放至小区内部地面,造成小区内污水横流,气味难闻,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相关部门查处!请秀英区区政府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11月29日海秀镇城管队员到达现场核查,经查看,的确有污水横流,气味难闻的现象。

  市民来电反映: 秀英区西秀镇荣山寮村附近有两个工地,是修路的工地经常在村内乱采砂土往外运输售卖,希望相关部门核查。请秀英区政府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经区国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市民举报的两个工地属于金沙湾四路市政配套项目,建设方为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方已于2020年11月2日去函海口市城建集团对接收储该项目内多余的砂石料。市民反映的非法外运是市城建集团将项目内多余的砂石料运往定点进行收储堆放。

  市民来电反映:南沙路坡博新村六巷民宅内有印刷厂(找不到可以与其联系),工作中产生很大的噪音,影响到周边环境,且没有专业染料处理设备,故来电投诉,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2020年11月29日10时,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陈香明、周明丰到达现场。经查,坡博新村9号六巷民宅印刷厂存在作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2020年11月29日早上10点00分,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现场检查位于南沙路坡博新村9号六巷民宅,场地约40平米;存在作业产生噪音扰民现象,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停止生产作业行为,并在2周内将印刷设备搬离。该负责人同意停止作业并将准备将相关设备搬离。2020年11月29日中午12:53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查,该印刷厂已经关门停工,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2020年11月30日上午10:30分金宇中队执法人员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检查,该印刷厂已经关门停工,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

  市民公众号反映:秀英区金福路6号文博府小区1栋三单元一楼铺面,随意改造厨房排污,直接排到小区绿化地,导致恶臭漫天,请辖区居委会,小区物业,辖区环保部门,辖区城管部门,联合查处此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污染环境行为。请城管局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11月29日海秀镇城管队员到达现场核查,经查看,的确有污水横流,气味难闻的现象。

  市民来电反映:秀英区海秀镇海口新村东街643号一楼餐馆没有排烟设施,导致营业时油烟污染严重,请城管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11月29日海秀镇城管队员到达新村临高陈记美食店进行查看,未发现有油烟污染的现象。

  现场核实,该店铺有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排烟管道。队员要求店主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

  市民来电反映: 龙华区滨雅花园新村三街205号民宅居民每天乱排放污水到楼道,产生异味。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2020年12月1日上午11:00,海垦街道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到现场了解污水排放的问题。经我执法队员到现场巡查,未发现有排放污水现象。

  12月1日上午海垦执法队员到现场,并对附近开展巡查,未发现有排放污水现象。后续海垦执法中队会对该点位加强巡查监管,如出现异常情况,将第一时间上报并处理。

  市民公众号反映:美兰区海甸五东路水岸兰亭甲座一楼饭店排烟管不合格,对外排烟,未将排烟管引至烟道,造成小区油烟味重,已投诉多次且时间较久,但仍见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仍在正常使用,请12345尽快落实,同时请相关部门加紧督办,不能潦草提出一些应付的做法,应付了事。请城管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经区综合执法局和区环境局工作人员24日、26日现场核实,该店为水岸兰亭临街铺面海口美兰鲜辣美餐饮店,该店油烟净化设备齐全,现场负责人已出具2020年11月16日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油烟的检测报告,报告结果显示其油烟排放达标。

  现场负责人已出具2020年11月16日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油烟的检测报告,报告结果显示其油烟排放达标。

  市民来电反映: 秀英区秀英大道海玻路第一砖厂在第五栋后面刷油漆,每天下午13点左右开始作业,产生浓重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请秀英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响应处置)

  收到办件后,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了解,经现场了解,该小区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正在安装消防管道,安装过程要给消防管道刷防锈漆,所以产生味道。

  工作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禁止在露天刷漆,避免产生气味扰民情况,负责人表示配合;今后不再露天使用油漆作业,并尽快把已经刷漆的管道进行处理,避免气味扰民。

  市民来电反映: 琼山区桂林下路53号商铺没有安装排烟设备油烟污染严重,请城管部门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11月2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机动巡查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市民反映的琼山区桂林下路53号商铺没有安装排烟设备油烟污染严重,实际为桂林下路53号房屋的租户在小院子里煮饭炒菜产生的油烟异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非经营性商铺。群众反映的“油烟污染”属实。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对租户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必须在室内厨房炒菜做饭,不得在室外院子炒菜做饭,影响周边居民。当事人表示虚心接受批评,不再把院子当户外厨房。该房屋的租户已将院内厨具搬至室内,今后仅在自己家里的室内厨房煮饭炒菜。

  市民来电反映:其是龙华区国贸玉沙路10号红玫瑰大厦13楼1301的业主,在三楼楼道闻到油烟味,表示是楼下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染严重,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11月28日下午17:00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达红玫瑰大厦一楼,经现场查看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风口也并未对着居民楼。

  经我区工作人员查看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正常运行,风口也并未对着居民楼。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负责人必须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避免油烟污染影响附近居民,负责人表示同意。后续工作人员将加强该点位巡查监督。

  市民来电反映:其是龙华区国贸玉沙路10号红玫瑰大厦13楼1301的业主,在三楼楼道闻到油烟味,表示是楼下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染严重,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11月28日下午17:00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达红玫瑰大厦一楼,经现场查看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风口也并未对着居民楼。让负责人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负责人表示同意。

  经我区工作人员查看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正常运行,风口也并未对着居民楼。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负责人必须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避免油烟污染影响附近居民,负责人表示同意。后续工作人员将加强该点位巡查监督。

  市民微信反映: 田边路35号废品回收点收大量的电器金属设备以及大量的废品垃圾,每天臭气熏天并且在我们居民区里设立,对我们的身体及生活严重影响,曾经停业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又死灰复燃。旁边是社区文化站,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取缔。请美兰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2020-11-21 17:50:13美兰区博爱街道办回复:经核实,我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到现场查看,已责令负责人要做好卫生工作,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已附图)政府工单182、市民再次微信反映:为何废品站问题已经持续多年?多次投诉均为敷衍?为何曾经消失的废品站又死灰复燃,请还给我们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请美兰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2020年11月22日16时和23日9点,美兰区博爱综合执法中队协同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博爱街道办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实调查。经核实,该废品回收点位于博爱街道南联社区田边路35号,店名为海口美兰红基废品回收站,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杨红基,经营范围包括再生资源回收与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目前该废品回收站正常开店经营,店内堆放有废旧纸箱、废旧电器等回收废品,两次现场核查中,区环保局、区商务局等其他部门均表示未发现该废品收购站存在臭气熏天的现象。

  综合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杨红基做好清洁工作,避免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执法人员与杨红基进行沟通,说明该废品回收站地址紧挨居民住宅区,废旧物品不及时处理容易滋生一系列卫生问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杨红基向执法人员保证一定做好废品收购站的清洁工作。

  市民来电反映: 龙华区龙桥镇商业街临时市场有工程车拉运泥土掉落污染路面,产生扬尘污染,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2020年11月27日15:20分龙桥镇工作人员到达龙桥镇商业街临时市场现场核实,经由巡查并未发现过往污染路面工程车辆,及未发现有污染路面状况。

  2020年11月27日19:16分龙桥镇工作人员再次到龙桥镇商业街临时市场现场对市民投诉情况进行回头看,仍未发现过往污染路面车辆,并在多次不定时巡查中,依旧未有发现污染路面工程车。

  数字城管反映:龙华区坡博村春华公寓对面有一处积水,此处积水已存在半个多月,没有市政部门处理,导致了积水发臭,路面脏,希望政府部门前来处理。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2020年11月29日8时22分,金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王盛,王海涛到达工地现场核实,经查,工地名称为:龙华区坡博坡巷棚改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C721地块、现场核实该处存在积水但无发臭现象。

  我区工作人员经由现场核实发现该地方积水是由于工地冲洗路面以及车辆清洗才导致积水,现场要求施工人员责令整改,2020年11月29日早上10:35分,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到该处积水已清理干净。2020年11月29日下午17:20分执法人员到现场,未存在有积水现象。

  市民微信反映: 银河路8号对面爱乐堡幼儿园门口有两个排水沟(口),每天散发出恶臭(怀疑有毒气体硫化氢之类的),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是否有有关部门想办法处理一下,老师每天都在门口接送孩子,家长也很多,孩子还小,更不能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学习,希望有关部门能妥善处理,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经我区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出水沟为雨污合流管道,周边居民生活污水亦可直接往里进行排放,由于污水气味散发,从而导致市民嗅觉异味。

  市民来电反映: 美兰区演丰镇群庄村委会群祥村有施工队乱丢弃建筑垃圾至村里,影响村民生活,希望政府部门监督施工队尽快清理,请城管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2020年11月28日,演丰中队执法队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该投诉地点位于美兰区演丰镇群庄村委会群祥村,附近施工单位系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现场确实存有建筑垃圾堆放的痕迹。现场核查时,该地块上的建筑垃圾已被清理,仅留有些许渣石。

  关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碧海大道加气站与金贸滨江温泉花园中间有一条鸭尾溪多年前有当地的村民使用建筑垃圾填埋后导致鸭尾溪变成地皮进行出租的问题

  群众来电反映: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碧海大道加气站与金贸滨江温泉花园中间有一条鸭尾溪多年前有当地的村民使用建筑垃圾填埋后导致鸭尾溪变成地皮进行出租,严重破坏鸭尾溪附近的生态环境,周边市民多次拨打海口市12345进行反映未果,新闻媒体也报道过,但是该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其认为不合理,故进行反映,要求进行查处且恢复原样,请职能单位核实处理,谢谢。(群众强烈要求省厅进行处理。)

  2020年11月26日,美兰水务局与海甸街道、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区环保局和市资规局美兰分局等相关单位现场调查询问,点位现场为平整路面,有挖机正在平地作业,已及时要求停止作业。未发现投诉反映的使用建筑垃圾填埋河道情况,经区国土测绘大队查询权属,该处土地属于寰岛公司的地。

  现场检查未发现举报反映的鸭尾溪填埋建筑垃圾情况,后续将加强周边巡查监管。

  市民公众号反映:琼山区中铁四局垃圾桶满没人收,请琼山区政府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京环公司于11月26日19:27收到区政府服务中心派发的热线工单。经核实,该点位有固定收运线分已清运过该点位,垃圾桶爆满后已联系清运中心安排机动车辆进行收运。

  30分钟内车辆到该点位将垃圾收运干净并反馈。同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强化考核,提高垃圾收运作业效率。(当天整改)

  市民来电反映: 秀英区美俗路海口新村东街15巷临高陈记美食店,每天早上10点以及下午4、5点经营时,店里的油烟都熏到楼上住户,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其认为不合理,希望工作人员在说明时间到场核实处理,制止店家该行为。请城管部门核实处理,谢谢!(请城管部门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11月29日海秀镇城管队员到达新村临高陈记美食店进行查看,未发现有油烟污染的现象。

  现场核实,该店铺有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排烟管道。队员要求店主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

  市民来电反映: 龙华区金盘路36号海口市中医院斜对面工地施工分贝过大,产生噪音扰民。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2020.11.30上午10:05由城西镇环保分管领导潘瑞主任带队,城西城管中队吴刚配合到达现场,根据群众反映的关于龙华区金盘路36号海口市中医院斜对面工地施工分贝过大的问题,已现场对接负责人,经现场查看,该位置位于龙华区金盘路36号海口市中医院斜对面,金盘路36号无工地,是汇水湾小区商铺海南地质公司及旁边的便利店进行装修,室外装修已于半个月前结束,现在进行的是封闭式室内装修,现场无明显噪音。

  经现场查看,该位置位于龙华区金盘路36号海口市中医院斜对面,而金盘路36号附近无工地,该噪音是来自汇水湾小区商铺海南地质公司及旁边的便利店进行装修时的正常声音,其室外装修已于半个月前结束,现在进行的是封闭式室内装修,现场无明显噪音。城西镇工作人员已现场要求物业负责人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行作业,休息时间不允许进行作业,该负责人表示答应并保证马上通知装修工人严格遵守规定。后续我镇工作人员会加强巡查,如若发现还有噪音扰民的情况,我镇将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市民公众号反映:海口市秀英区狮子岭光伏北路5号是一家泡沫加工厂,每天不定时作业产生恶臭,已持续两个月时间,故来电望职能单位介入整治。请秀英区政府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经核查,光伏北路5号泡沫加工厂为海南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司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目前尚未投产,处于设备调试阶段。该司存在烟囱高度偏低问题,且受业主厂房改造装修影响,其烟囱高度调整工作未完成,设备在调试过程中偶尔会有异味产生。

  市民微信反映: 大华锦绣海岸在建工地没有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以及设置防尘降尘措施。导致附近居民车上以及窗户上都是灰尘。请城管局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西秀镇执法中队已责令项目施工方清理垃圾,截至目前建筑垃圾已清理,并且安装喷雾降尘设备,楼梯外已装防护网。

  市民公众号反映:我是椰海大道3号和贵公馆的居民,对面双创广场正在搞建设能理解,但为何每天晚上过了九点甚至十点钟还在施工,噪声分贝非常大,已经到了严重扰民的状态!中午也在不间断施工,附近的居民都不用休息吗?这样的施工时间带来的影响没有有关部门制止吗?请城管局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11月2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机动巡查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市民反映问题实为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EPC)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1月13日开工,目前处于打桩阶段。执法队员到场时,施工人员正在操作旋挖钻机进行打桩作业,噪音在线。经现场走访及向辖区执法中队了解,该项目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施工时间为每日6:00-12:00,14:00-22:00。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该项目施工方在12点至14点,22点至6点等时段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打桩产生的噪音无法避免,已要求施工方不得超时施工,尽量确保居民正常的作息不受影响。

  市民公众号反映:由于村委会书记陈功林同志,陈平彬等人搞黑恶势力,非法盖村公章私买私卖村集体基本农田在龙华区龙泉镇涵泳村片区违建几十栋小洋房,2O16至2Ol9年增加违建占用基本农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查立案新增十九栋,法院判决拆处置。希望省政府,公安,纪委,自然资源,城管,联合查处,保护农田属每个公民义务与权利。请龙华区政府核实处理!(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联系市民,响应处置)

  经我镇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汇总如下:1、核查图斑编号LH1041802B011140,档案号499352,户主是吴岳军,系椰子头村委会涵泳村人。该房屋位于椰子头村委会涵泳村,建房时间为2016年2月,占地面积83.08平方米,高度1层,建筑面积83.08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现已入住使用。2、核查图斑编号LH104C00652,档案号331962,户主是陈平冲,系椰子头村委会涵泳村人。该房屋位于椰子头村委会涵泳村,建房时间为2016年2月,占地面积99.41平方米,高度1层,建筑面积99.41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现已入住使用。3、核查图斑编号LH104C00651,档案号329460,户主是陈平彬,系椰子头村委会涵泳村人。该房屋位于椰子头村委会涵泳村,建房时间为2016年2月,占地面积96.62平方米,高度2层,建筑面积210.78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现已入住使用。4、核查图斑编号LH104C03712,档案号333897,户主是周太英,系椰子头村委会涵泳村人,建房时间是2016年6月,占地面积为124.57平方米,高度2.5层,建筑面积312.97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现已入住使用。

  处置情况:该几户房屋均属本村村民自建自居住房,且已提供“一户一宅”相关材料,目前正在审核中。下步计划,据了解,谭泳村地势低洼,原居民区已不能满足村民居住需求,故部分村民在村庄附近坡地自筹自建盖房已居住多年。但由于农宅报建方案实施时间较短,村民报建意识较为薄弱,对此,我镇将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引导村民完善相关建房手续,依法报建。另用地规划与人口的发展需求尚未同步,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是打违控违的难点之一。对此,我镇将加强巡查,加大防违控违力度,努力做好房屋分类处置工作,妥善处理,让村民在村庄规划范围内有地可用、有房可居。

  市民来电反映:海大桥西小区夜间超时将近一个星期,该工地整个施工过程需要一年,其认为一直允许该工地超时施工不合理,请美兰区专席核实处理,谢谢!(请职能局按规定在30分钟内核实处理,响应处置)

  综合执法人民中队现场核实,该工地确实存在晚上确实存在夜间超时施工现象,取得区环境局批复的《建筑施工场所超时作业审批表》(编号:2020252-04T)区环境局经过核对,确有审批通过海大桥西项目夜间施工。审批时间分别为:第一次: 2020年9月25日22时至2020年9月26日6时、2020年9月26日22时至2020年9月27日6时。第二次:2020年10月12日22时至2020年10月14日6时。第三次:2020年10月24日22时至2020年10月26日6时。第四次:2020年10月31日22时至2020年11月2日6时。第五次:2020年11月10日22时至2020年11月12日6时。第六次:2020年11月17日22时至2020年11月19日6时。第七次:2020年11月25日22时至2020年11月27日6时。区环境局依法依规审批该项目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从未出现连续一周七天的现象。

  综合执法人民中队要求工地须在连续施工前告示附近居民,并指派队员加强在晚上10时至次日6时对该项目的巡查力度,如发现该项目在未经审批许可的情况下进行超时施工作业,将依法依规处罚。同时根据噪声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该项目由于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浇筑所以区环境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审批特殊时段施工。请市民理解。

  注:1.备注中标*为重点件。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3.办结情况填写办结或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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